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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0号、61号的通告
尊敬的客户: 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0号(关于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》的公告)和第61号(关于修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的公告)文件规定,自2018年8月1日起,海关总署将执行新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(关检融合申报报关单)填制规范,关于这两个公告有以下两点需要您特别留意: 1)8月1日起,商品编码填报由10位数字改为13位数字。前10位数字同目前报关单申报填制方法,11-13位为检验检疫附加编号; 2)各经营单位务必于8月1日前在“单一窗囗"(https://www.singlewindow.cn)完成海关注册登记和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的资质补录,8月1日起没有完成补录的,将会面临退单或无法申报问题。 更多详情,敬请联系您的销售代表了解更多其他资讯。 佑祺国际 二零一八年七月 *更多详情,请点击: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0号 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1898145/index.html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1号 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9/1897399/index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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